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

健保擴大B 、C肝藥物給付 e抗原轉陰列入治療目標

更新日期:2009/10/28 10:53 記者蔣文宜/台北報導

據估計,台灣超過300萬名B肝帶原者,其中約有4成患者的血液中含有大量病毒而面臨肝硬化及肝癌威脅。健保局決定從11月1日起,擴大B、C肝藥物給付條件,另外在B、C肝篩選部分,也以「抽血檢驗病毒量」取代「肝穿刺」,以評估病患是否需要接受B肝藥物治療。

目前平均B肝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期,大約需24至60個月或更久,但過去健保給付僅18個月,讓許多患者必須負擔沉重的藥費,只好無奈地被迫中斷治療。現在健保局放寬B、C肝藥物給付,其中B型肝炎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期間從18個月(1年半)延長到36個月(3年),C型肝炎的療程也將依各病患狀況,從原有的24週延長到48週。

健保局醫審暨藥材小組組長施如亮指出,給付條件放寬後,預計B型肝炎將有1萬人受惠,每個病患一年可省下約5萬的藥費;預計C型肝炎約有5000人受惠,每個病患一療程(24週)可省下約14萬的藥費。

健保局新修訂B肝健保給付規範中提出,若患者能在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的3年內,達到e抗原轉陰,將可再延長一年的健保給付治療,最多可長達4年的給付期限。對此,醫界認為有助降低肝炎復發率,更多患者會因此受益。

基隆長庚醫院肝膽腸胃科主任簡榮南表示,e抗原轉陰列入治療目標是這次擴大試辦計畫中最大的突破。過去研究發現,健保給付18個月的療程後,有3成患者的病毒可以被抑制甚至達到e抗原轉陰,但仍有7成患者的e抗原仍是陽性,停藥1年後近5成會復發。他指出,未來e抗原轉陰後再治療一年的鞏固療法,對於停藥後的復發率,可從目前的3至5成大幅降至1至2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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